問題描述
發(fā)包方及承包方均為國有企業(yè),總承包單位中標后, 選擇專業(yè)分包的時候,分包金額大于400萬,需不需要按照招投標法進行?
解答
必須招標。各類工程建設項目,達到“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這三項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各地方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其他部門不得另行制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具體范圍和規(guī)模標準。
法律規(guī)定
《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guī)定》
第二條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包括:
(一)使用預算資金2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且該資金占投資額10%以上的項目;
(二)使用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資金,并且該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
第三條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