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這5種情況列入嚴重失信名單,在招投標、政府采購、市場準入等方面予以限制!
近日,河北省住建廳印發(fā)了《河北省建筑市場主體嚴重失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建筑市場主體在本省建筑活動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嚴重失信名單:
未取得資質承攬工程,受到行政處罰的;
出借資質投標,受到行政處罰的;
圍標串標,受到行政處罰的;
經(jīng)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認定為拖欠工程款,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受到行政處罰的。
嚴重失信名單自認定之日起,公布1年。
對被公布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失信主體,在公布期間內,實施以下監(jiān)管措施:
各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將嚴重失信主體列入重點監(jiān)管范圍;